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

第 21 頁

今天看了李家同教授的"第 21 頁"這本書,感觸很多,許多兒時記憶也浮上心頭,小時放學後,總在嬉鬧的氣氛中返家,放學的感覺真的很好,因為,只要回到家,就可以跟玩伴們到住家旁邊的森林去探險,對於六年級前段班的我們而言,兒時生活就是這樣驚險!

每日固定的返家路線定會經過一位女同學的家,我也從來不以為意,但,自從那天之後,我改變了路線,刻意避開這位同學的家...為什麼呢?

那天,玩伴們在相同的嬉鬧氣氛中返家,途經那位女同學家時,我被她的母親叫住了,當我還停在路上搞不清楚怎麼一回事的時候,就被一連串的責罵聲給嚇壞了...這位母親怪罪我前一天弄翻了他女兒的便當,害他女兒沒有午餐吃,我辯稱沒做這件事,這位母親回答說:「他女兒說是啞巴的兒子...」...

是的,我是啞巴的兒子,但罪魁禍首並不是我,真正弄翻他女兒便當的人是我的另一位同學,而這位同學...是喑啞人士。

年幼的我,碰到這種情形,心裡自然充滿了無奈,更多的是疑問!難道, 啞巴的兒子就該被羞辱?父母親也是努力討生活的台灣人阿...,一直以來,我沒得到對方的道歉,也沒想過要對方道歉,因為我知道,父母親一定承受了比我更多的橫逆,只是他們沒有說出來而已。雙親雖然不會說話,但他們始終努力承擔我們這六位子女帶來的重擔,無怨無悔。對自己而言,這樣的生活態度,一直影響著我,至今!

看看李教授的文章,想想自己為這社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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